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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
为加快推进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 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以下简称“五化”)为重点的工业企业技 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 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符合工信部《工业转型升级投资 指南》《湖北省工业与技术改造投资指南》(2021年版)的企业
一、支持实施技术改造
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 资500万元以上(其中生产性设备购置投资达300万元以上)且 完成全部投资的工业技改项目,由地方推荐,采取全市竞争择优 方式确定支持对象,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 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 业、获得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型企业称号的“亩产英雄榜”企业实 施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比例提高到12%,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 超过6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镇、
二、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实施市级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对获批市级及以上智能化改
三、 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对设备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和污染防 治设施提标升级项目(正常配套和维护项目除外),项目验收后, 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四 、支持安全生产自动化改造
危化等高危重点领域企业要全面进行自动化改造。对企业进 行安全生产自动化和安全联锁控制改造升级,安装或者升级安全 生产控制系统的,按投资额的8%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 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
五、 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
对企业使用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 导目录》且最近一年度审核认可的产品,按装备购置单价的1%给 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
六、 支持技改试点示范
七、支持企业技改做大做强
万元、400万元、400万元、150万元、30万元;对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对实施技术改造后首次入选“中国500强”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湖北省1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 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八、 支持“零增地”技改
在符合现有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 构安全要求及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点技改项目容积率可 提升至2.0以上。对符合城乡规划审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围内的 “零增地”技改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市政设施配套费;鼓励企业对老旧厂房进行提升改造,对容积率 达到1.0及以上投产企业,依法将原有生产性厂房单层翻建为多 层,按新增面积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二层100元/ m2,第三层及以上200元/m2。8米以上单层厂房按两层计算容积 率,但不享受多层厂房补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 加大技改金融支持力度
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技改情况的监测和考核,引 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技改信贷投放。建立技改项目“白名单” 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技改项目优先予以融资支持。加快发 展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贷款保证保险、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 等产品,积极满足技改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支持技改企业通过 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技改企业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人
十、 加大技改智力支持力度
对省选派来我市担任“科技副总”和企业自聘的副高以上科 技人才,成功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促成转化的项 目,按其履行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0% 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中资助科技人才的资金占比不少于50%,单 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
十一、优化技改审批程序
列入技术改造的重点项目可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即报即备。全面实施“一区五园”投资项目报建审批 区域性统一评价,统一开展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 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洪水影响 等评估事项。完成规划环评的,按有关规定调整入区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类别,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压缩审批时 间。工业技改项目从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审批 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简化涉电行政审批流程,精简用电 报装环节,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 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局、市供电公
十二、 加大技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市财政统筹资金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补贴资金4000万元,支持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支持上,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给予
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十三、 加大技改绩效考核力度
定期通报各区、镇、街道工业和技改投资、成长工程等工作 情况。加强各区、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 核力度,根据工业和技术改造纳统项目数、投资额及增幅、成长 工程等因素,从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补贴资金中对各区、镇、街道
本政策有效期暂定3年。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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