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战工业 3000亿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7-07-17 查看次数:12935 次


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战工业

3000亿行动方案

潜发〔2017〕15号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支持潜江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上走在全省前列,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经济跨越发展,做大工业经济总量,全面提升工业经济综合实力,现就决战工业3000亿元,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发展目标。2016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为基数,到2021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年增长率20%以上。

(二)产业发展目标。2021年,支柱产业总产值达到2200亿元以上。其中:石油化工产业达到1200亿元以上,绿色食品产业达到500亿元以上,光信息电子产业达到200亿元以上,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达到300亿元以上;四大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以上。其中:纺织服装产业达到500亿元以上,家居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达到100亿元以上。

(三)区域发展目标。2021年,重点工业园区完成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量的80%以上。其中,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达到1100亿元,杨市工业园达到300亿元,总口工业园达到300亿元,光信息电子产业园达到300亿元,张金经济开发区200亿元,园林经济开发区150亿元,后湖工业园100亿元;江汉油田达到200亿元以上;其他区镇处工业总产值达到350亿元以上。

(四)企业发展目标。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600家。总产值过1000亿元企业1家,过100亿企业4,过30亿企业10家,过10亿企业3070%以上企业总产值过亿元。

二、发展重点

(一)突出做优支柱产业。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坚持用新工艺、新技术,推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产品改造和信息化改造,深入推进循环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引进智能制造,突出做优石油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和光信息电子四大支柱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产局、市农业局、各区镇处等

——石油化工产业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着力延伸产业链打造湖北新型化工循环产业园。支持金澳科技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实现油头化尾,打造千亿企业;支持金华润、沃夫特等企业扩能扩产,实现复合肥100万吨/年;支持江汉盐化、可赛化工技改扩规;支持径河化工、益和化学、方圆钛白、新亿宏等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橡胶促进剂、双氧水、钛白粉、氯化苄等精细化工产品产能翻番。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主攻智能制造,重点发展石油装备制造、环保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机器人等,打造全国主要的石油装备生产基地、国内重要的环保科技产业基地。石油和矿山钻具继续保持亚洲第一的产能,支持江汉环保、东方汽车零部件、玉环汽摩配产业园项目建设,实现铸造和机械加工产能达到100万吨以上。

——绿色食品产业围绕生态小龙虾、潜江高蛋白大豆等优势资源,建设健康富硒食品加工产业,打造全国休闲食品基地和植物蛋白基地。支持华山水产、莱克水产、周黑鸭聚一虾打造百亿企业,支持九缘食品、好彩头、尝香思、巨金米业等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虾稻加工100万吨/年、小龙虾加工40万吨/年,大豆10万吨/年、乳酸菌饮料10万吨/年、休闲食品10万吨/年。

——光信息电子产业围绕长飞(潜江)科技园二、三期项目建设,引进国内光纤光缆龙头企业扎堆裂变,通过五年努力光纤预制棒、光纤市场份额均占全国60%以上,打造中国光纤制造之都。支持长飞科技、长飞信越、菲利华、鑫友泰等企业技改扩规,实现年生产光棒5000吨、光纤1.5亿芯公里。

(二)全力做强主导产业。坚持绿色、低碳、环保,重点围绕生物医药、纺织服装、家居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产业集聚,构建产业配套协作体系,加速形成产业群体竞争优势、规模效益和扩散效应。(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食药监管局、各区镇处等

——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加快中珠医药产业园、潜龙药业扩规、永安药业扩规、潜半夏中成药等项目建设,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巩固全国最大的眼科用药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牛磺酸生产基地的地位。

——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建设潜江·国际纺织服装产业园,推进纺织服装示范生产工程,建立“互联网+”服装定制平台,建成中国休闲服装电商中心,做强“潜江裁缝”劳务品牌,打造中部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支持东颢制衣、利维高、金松纱业等企业发展,实现服装加工1亿件(套)/年、纺纱100万锭/年。

——家居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高端家具、品牌家居、个性化定制家居及智能家居研发设计、加工制造等,建立“旅游+体验+电商”业态,推进家居向产品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迈进。支持全友家居、金天拓等企业扩大产能,实现年生产家具100万套(件)、软体沙发50万套(件)。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快燃油助剂、生物质能源利用、绿色电池、充电桩基础设施以及高纯度系列硅等化工新材料的引进和建设,支持锂昂生物质发电、新硅科技等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

(三)支持油田产业发展。抢抓国家支持战略储气库建设的历史机遇,依托中石化建成30亿立方的中部战略储气库,发展关联产业。深化与江汉油田合作,全力支持江汉油田转型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支持江汉油田盐化工技改扩能,大力引进上下游企业,实现氯碱基本平衡;支持油田加快石油机械装备提档升级改造,培育江汉油田增长新动能。(牵头单位:市支油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

三、政策支持

(一)支持企业技改扩规。全面落实技术改造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列入全市年度工业技术改造导向计划,在市内注册、设备投资过300万元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企业投资的一定比例,通过贷款贴息、专项补助或奖励等方式给予支持。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每年按照15%的增幅增长),支持企业技改扩规和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团队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新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提档升级,对首次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获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购买市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并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且在我市成功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按其履行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50%给予奖励,单项合同最高可达50万元。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等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企业“三年倍增计划”,着力推进产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对产值过亿元且税收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在未来3年内企业承诺产值与税收能实现倍增且制定分年度发展目标规划,每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6%,按照企业税收增量地方留存部分的5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每年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购买管理提升服务、加大研发投入或贷款贴息等。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招商局等

(四)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兼并重组优惠政策,加快推动跨地域的资源和产业整合,引导资源向优势集中。对企业收购并购市内企业额度达2000万元以上,新增投资,按期投入生产,按收购额的3%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等

(五)支持“四新”经济发展。放宽“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市场准入,在企业名称、住所登记、经营范围等方面放宽限制;便捷新经济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加快新经济项目落地开工;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2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可达10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可达20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

(六)支持企业金融创新。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已有政银合作金融产品覆盖面,大力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健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激励机制,研究出台产业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过桥资金池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额度,解决融资增信及贷款过桥周转问题。(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汇桥担保公司等

四、主要措施

(一)实施“155”项目工程,着力主攻重大项目。每年滚动实施10亿元以上工业重大项目1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个、新竣工亿元以上项目50个。确保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8%以上,三年内规上企业技改全覆盖、五年内实施亿元以上项目突破500个。按照待批项目前期、已批项目开工、开工项目促竣工、竣工项目促投产、投产项目促达效、达效项目促转型的要求,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落实好重大项目建设包保责任制度,创新开展“列项督查、电视问效、挂牌督办”等项目建设政治巡查,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以电视录播节目形式,如实报道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推广项目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突出抓好金澳科技系列技改项目、长飞潜江科技园、周黑鸭聚一虾、智盈鸿实业潜江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等

(二)实施“1050”招引工程,着力提升招商引资质效。每年引进过10亿元项目10个,过亿元项目50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每年增长15%以上。围绕石油化工、光信息电子、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支柱产业,补链、链、延链,瞄准高、精、尖项目,以产业升级、平台建设、机制完善、环境优化为抓手,打造“四位一体”招商引资新模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新格局。做好“无中生有”和“小题大做”两篇文章,招引一批战略新兴项目、产业链龙头项目、区域辐射性重大项目,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形成支柱产业坚挺发展、主导产业全面发展的新局面。(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

(三)实施“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壮大市场主体。落实创业政策、强化创业培训、健全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中小企业创业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创新创业格局,推进工业小微企业突破性增长,构建中小企业成长支撑体系,加大工业企业“小进规”和个体工商户“个转企”推进力度,积极扶持成长较好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每年新增市场主体1万家、新增规上企业60以上、新增限上企业40家以上。加快企业股改上市和资本市场运作,扩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四板)上市(挂牌)。五年累计新增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3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15家以上、四板挂牌企业8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

(四)实施“创新驱动”工程,着力提升智能化水平。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搭台,院校所创新和企业转化“三位一体”科技对接机制,实施一批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到2021年末,全市R&D投入占GDP的2.5%以上。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利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开展智能工厂试点示范,确保50%以上的规上企业完成“两化融合”对标,创建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1家,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打造一批数字化、智能化车间,建成国家级智能制造企业1家以上,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3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等

(五)实施“三品战略”工程,着力提升品牌和质量。全面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提升潜江品牌知名度,扩大潜江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实施品种丰富工程。推进产品设计创新中心建设,提高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实施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每年推出新产品100个以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质量标杆企业示范行动,优化工艺流程,每年新增专利产品10个以上。5年累计培育国家级品牌3个以上,省级品牌30个以上对企业(或组织)获得章华质量奖、提名奖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8万元奖励。企业产品获得“湖北名牌”,一次性给予所属企业10万元奖励。实施名企创建工程。鼓励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改造扩能,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建设,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企业影响力,培育一批行业“隐形冠军”和“单打冠军”企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培育“百年老店”。(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

(六)实施“安全环保”工程,着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牢固树立生态、绿色、循环、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循环化改造工程。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加快再生资源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升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循环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实施安全监管工程。加大企业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快安全生产管理和监测预警应急处理系统、危险品运输系统设施的推广和应用,全方位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实施清洁化改造工程。严格执行环保、能耗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发展节能环保绿色装备,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加快形成工业绿色发展体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

(七)实施“以升促建”工程,着力推进园区升级改造。积极创建国家高新区,按照高端化、循环化、集群化的要求,切实解决园区企业生产、生活、生根问题,提高园区发展水平。加大园区资金投入。探索工业园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园区建设机制,扩宽银行融资、PPP等融资渠道,确保工业园区每年自主投入10亿元以上。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金融、保险、物流、餐饮等服务配套推进园区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工业示范生态园区创建工作。创新园区管理机制。强化工业园区人员配置,增强杨市、总口、潜江经济开发区和光信息电子产业园人员编制配备,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园区挂职锻炼。打造园区招商载体。把重资产建设作为吸引战略投资者的重要载体,按照“拎包入驻”的要求,建设一批园区重资产。筹措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区镇建立工业集中区。提升园区服务保障。建立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强化园区行政审批职能,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全面推行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招商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投公司、市润泽投资公司、湖北华伽投资公司等

(八)实施“人才培育”工程,着力壮大企业家队伍。提升企业家创新意识、诚信意识,组织优秀企业家、领军人才到国内外知名学府培训学习、参加高层论坛等。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企业家开展专题讲学、研讨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家创新意识,拓宽视野,提升素质。五年内培育10名能够带领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骨干企业家,50名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家。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以企业效益和社会贡献为主要依据,每年在全市工业企业中评选出10位企业家,授予“潜江市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奖励并享受市级劳模待遇,营造尊重企业家社会氛围。加大对优秀企业家典型宣传力度,支持企业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工商联等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决战工业3000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牵头本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督查考核、政策落实等工作。成立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落实人员和经费负责开展产业招商、项目落户、要素保障协调、产业经济运行调度产业发展研究,定期发布产业发展报告,梳理问题、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产业招商加速推进、重大项目如期实施、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等

(二)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用地保障,确保工业项目用地需求,积极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多层厂房,加大园区闲置土地及厂房处置力度,切实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强化用工保障,多措并举切实解决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难问题,建立政府、园区、职校、企业四位一体的用工保障推进机制,加强人力资源部门与企业的对接,实行“订单式”用工培训;积极引导企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制定吸引劳动用工的政策措施。强化用电保障,加快电网建设步伐,积极落实支持电网发展各项政策,加快实施“十三五”电网规划,加快220千伏、110千伏系列变电站建设,提高供电保障能力,稳步开展大用户直供电,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供电公司等

(三)强化环境优化。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建立“三单一网”、“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打造全省审批最优、收费最低、落实最快、服务最好的政务环境。打造灵活创新的制度环境。深入开展“提高工作标准、提高担当勇气、提高落实速度活动,持续开展好“百个部门服务百企”、“企业家座谈会”等系列帮企、助企、亲企活动;落实好上级系列惠企政策,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严格按合同兑现各类优惠政策承诺。打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项目及周边的各类专项整治,整顿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欺行霸市、乱行乱市等不法行为,编制市乡镇权责清单,规范促进中介服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健全中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完善信用评级和信息发布与应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服务网络和数据库建设,建立资源共享、服务协调、功能完善、覆盖全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质监局等

(四)强化调度督查。抓好运行调度,由经信、财政、供电、调查队等部门组成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网络,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监测分析,强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抓好项目调度,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产业项目的调度,收集、协调项目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建立督查机制,由市委督查室负责制定推进“决战工业3000亿”督查工作方案,重点就目标任务、项目进度、扶持政策、部门支持配合等方面开展督查,强化合同双向履约兑现督查。(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市调查队、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等

(五)强化目标考核。完善工业考核奖励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工业考核作为考量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决战工业3000亿”考核体系,对工业发展快、重大项目多、项目质量好的地区领导和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排名靠后的地区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领导和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加大对市直部门支持工业、服务企业工作的考核力度,每年在市直部门中评选出十个服务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考核办

 

 

 

 

 

 

 

 

【发文单位】:潜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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